Criminal Law II (下)

Day 7 (January 31, 2018)-Seminar 7

这一节使我所在的小组的Group Presentation,为了准备这个Presentation,我和其他的组员在过去的一周里面几乎啥事都没有做,几乎就在准备这个作业,而我的付出尤其多,因为我是做PPT了那个,更惨的是,我周一有个律所的电话面试,周四还有一个律所的Case Assessment,导致要同时准备好多事情,最后的结果是律所的面试和Assessment全部扑街,但是这个Presentation做的还算成功,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其实准备Presentation的过程并不开心,因为其他的组员都是女生,再加上这些女生也都是很“优秀”的人,要不怎么能来HKU JD读书,所以不是有控制欲,就是吹毛求疵,我辛辛苦苦做的PPT,到后来被这些人改地面目全非,然后一个女生还把本来该我说的部分抢去她说,因为这个部分比较有意思。但是我也没说什么,毕竟参加Group Work就要做好委屈自己的个性的准备,要不这个作业是没法做下去的,我敢肯定其他人也是同样的感觉,所以我就说,学校安排这种作业完全就是懒惰,完全训练不了什么学生的能力,反而浪费时间和精力。

不过我的想法是,既然不得不参加这种小组作业,那就尽量多做一些事情,至少不要让其他人事后想起来的时候,觉得我是一个搭便车的人,我出的里算是比较多得了。而且我也提前把自己要讲的内容都背了下来。在做Presentation的当天,即便我的部分是一些无关紧要的部分,但是我还是以一句“Our conclusion is there is no conclusion”把全班的气氛都调动起来了,最后老师还说“Good Presentation”,所以还算成功。但是,我的感悟就是,以后千万别要什么Group Work了,要死人的。

最后说说这节课的内容,主要内容就是Provocation,我们的案例也是一个涉及到Provocation案例,讲一个大陆女的嫁给一个香港老头,拿到了香港身份,但是她内地还有一个男人,还生了两个孩子,那个内地男的逼她和他结婚,但是因为这男的有暴力倾向,嗜赌如命,所以她拒绝了,最后男的把她和两个孩子全部杀死。在现实生活里,这完全就是一个悲剧。

Day 8 (February 2, 2018)-Seminar 7

这节课接着上一节,继续将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其实我们上一节的Group Presentation和DR更加相关,不过这节课的小组的案例更骇人听闻,是一个男的砍了老婆200多刀,因为老婆明目张胆地外遇,还羞辱他。从这些案例就能看出,世界上有些人真是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比禽兽都禽兽,所以我以后绝对不会从事刑事诉讼,因为做这方面的律师,简直就要不停地挑战我的认知和道德底线,不如做个非诉律师,既能赚点钱,也能安安心心地写书,完成我“三不朽”的个人价值。

Day 9 (February 5, 2018)-Seminar 8

经历了累倒咋舌的上一周,本周终于回到正常了。我觉得我这人上一辈子肯定是个灾星,自带厄运光环,走到哪,不仅自己倒霉,还连带着周围的人,甚至自己所在的城市倒霉。比如我在北京的时候,年年雾霾,而且一年比一年重,后来我受不了了,离开了北京,结果我刚离开,北京便没有雾霾了,甚至空气质量全国最好。反而在香港经历了有史以来最冷的冬天,我觉得,北京的雾霾是因为我的离开而消失的,而我来到了香港,也给香港带来了寒冬。

此外,我从小到大,从来都是祸不单行,平时闲的时候,没有什么事情做,但是一旦有事情了,这些事情必然会堆在一块,让我无法从容应付,比如上一周,不仅仅有刑法的Group Presentation,而且就在Presentation的前后,各有两个律所的面试,导致我同时准备这三个事情,根本没有足够的精力和心情,最后我不得不把重心放在Group Presentation上,毕竟这关系到自己的成绩,最后的结果虽然Group Presentation还算皆大欢喜,但是两个律所面试却黄了。到了这周,也没事Group Presentation了,但是其他律所也放佛石沉大海,不联系我了。想想我这厄运光环,我就觉得哭笑不得,最后还是悲从中来,相比天上有那个神仙是我前世的仇家,就算我现在是个屌丝了,他还在一遍操控,玩弄着我的命运,一边在天上窃笑。

这节课的内容是Necessity,这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问题,最经典的案例就是几个人在大海上,其中两个人因为饥饿,杀了第三个人吃肉活下来,那么这两个人算不算犯罪?一般来说,他们是犯罪,普通法里一般不承认这种情况下的Necessity。但是近年来,这个规则也有所松动,比如最近一个连体双胞胎的案例,只有通过手术分离二者,杀了其中一个才能挽救另外一个的生命,法院裁定,手术分离二者,是一种特殊的Necessity,法院承认其不违反法律。但是,总的来说,这个问题还是争议很大,涉及到很多法律,伦理,公共政策等方面的问题。

Day 10 (February 7, 2018)-Seminar 9

这节课讲的是最后一个知识点:正当防卫和合法逮捕 (Self-defense and crime prevention),知识点很简单,一个小时就讲完了。之后还进行了最后两个小组的Group Presentation。然后这门刑法终于算完结了,周五还有一节课就是答疑了,之后JD 1的刑法就正式结束,不过考试得等到五月份考了,之前可能还会再安排一些答疑。

虽然说这么刑法上了两个学期,但是还仅仅是讲了相当于大陆法系刑法总则的内容,具体的罪名虽然也讲了,但是都是穿插在总则的知识点之中讲的,没有专门讲具体的罪名,比如伤害人身安全罪名,窃取财物罪等,不能说不是一个遗憾,不过我反正以后也不从事刑事诉讼,所以也无所谓啦。

Day 11 (February 9, 2018)-Seminar 10

熬了一个月,总算熬了了最后一节刑法课,自从1月15号开学到今天,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不仅仅课程密集(刑法一周三节,周一上午和下午有课),而且面临着严重的Peer Presure,每天看着 别人不来上课去面试实习,自己却一个面试通知都没有,压力可想而知。

今天没有讲新知识,就把以前的一个Problem Question讲了一下,很明显,这位澳大利亚老哥没有仔细读问题的案例,以及问题本身,在讲的过程中,他不仅仅遗忘了很多案例的细节,而且都不知道问题是问啥,每次都得底下的学生提醒他,这个时候这个狡猾的袋鼠就会说:“这时我又展现了聪明的教学方法,我故意遗漏了这个内容,要你们来补充一下,我是不是很聪明啊”这个下面会发出几声尴尬的讪笑。不知道该说啥好。

不过总算熬到了最后一节课,下周就三节课,过完年之后再上一周,马上就有一周的Reading Week,之后半个学期就算熬完了。只是希望,过完年回来,能收几个面试的机会。

In-hall examination (May 17, 2018)

在上完三个月课之后,终于迎来了期末考试,虽然之前四月底有安排过一次Revision Class,Simmon讲的,但是我去之后之后发现教室都坐满了,索性就回家了,于是也没有听成,但是貌似也没啥影响。后来班级群里发了一个Exam notice for JD,比较有信息含量的就是包含了一些可能会考到的Offence,所以这学期的考试不仅仅会考第二学期学的东西,还会考第一学期设计到的具体的罪名。但是我一直觉得第一学期就没有认真讲罪名。Simmon都是把具体的罪名穿插到AR或者MR的部分里面讲,导致我对具体的罪名一直没啥感觉,所以光高课堂的比较是肯定不够的,我于是又求助于Law and Express,淘宝上买了一本知识点的辅导和Q&A,然后我复习主要就是基于Law and Express,然后再补充一些香港的案例,更改一些不一样的地方,比如香港的Provocation,英国已经被Loss of Control取代了。我尽量把罪名的AR和MR精简到一个表格里,然后又根据Q&A做了每个知识点的答题Outline,最后浓缩成60页的提纲。

考试的时候,按照惯例,还是三选二,但是每道题都有两小问,所以其实是答4道题,再加上每道题会问两到三个人的刑事责任,其实要答得内容是挺多的,两个小时时间特别紧张,基本写不完的,到最后五分钟,基本就是能写多少写多少了。这次考试和以前不同的地方就是,每个小题之间的比例不一样了,以前基本是一个大题有(a)(b)两个小题,各占50%的比例,这次考试前两大题都是一个小题占30%,另一个70%,只有第三题是各占50%,我答得是前两题,所以尽量把占比高的那个多答一些。考试的知识点都算常规考点,靠我整理的那60页足够了,就是有一个关于一个被打成成植物人,然后靠机器维持生命,他妈妈扒了呼气机,问他妈妈的责任,这个我没有整理,好在我再笔记里面找到了原题,于是就抄了笔记。总体感觉比去年的好,就是时间太金章在加上自己右手小时候落下的毛病,所以写地很累,自己也很潦草,希望老师能认清楚我写地是啥。

刑法考完后,JD1的期末考试基本完结了,剩下的一个Tort essay和行政法的作业就没那么费事了。说实话,以前听别人说,读完JD就剩下半条命了,我没啥感觉,学了一年才觉得此言不假。我这几天都因为高度紧张和压力得了irritable bowl,医生建议我去看心理医生减压, 中午遇到了一个以前做过警察的同学,他说考商法的时候班里一个同学竟然昏过去了,可想而知压力对每个人都很大,所以我现在也想开了,尽力就可以了,毕竟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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