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rcial Law(上)

Reading book:

R. Goode &E.McKendrick, Goode on Commercial Law (Penguin, 5thEdn)
Sales of Goods Ordinance.

Content:

Seminar 1 (Jan 18, 2018)

商法是第二学期开的一门新的基础课程,以前的几届第二学期是不上商法的,而是上公司法,商法等JD2 再上。但是从我们这届开始,可能学院考虑到没有商法基础直接学公司法有点难为学生,于是把两者调了一下,公司法变成JD2的选修课,不过如果要念PCLL,还是一定要选的。

老师是一个新加坡来的女老师, 说话也比较快,但是口音还算清楚,然后讲课也比较有条例,我还是能跟的上的。和Tort有点像,她的课也是前一部分讲基本知识点,然后第二部分是所谓的Tutorial,会和我们一起做一下问题之类的。她讲课的时候喜欢低着头,在讲台前走来走去,因为个子比较矮,所以有时候我感觉只听到她的声音,却看不到她的人。但是第一节课听下来,还是比其他老师更清楚的。

这节课主要就是讲了一些商法的基本知识,其实商法虽然是普通法的范畴,但是却基本是基于一个重要的法例Sales of Goods Ordinance.这个法例在英国的立法史上非常经典,语言平时朴素,但是非常有生命力,直接取代了它之前商业领域的普通法Lex Mercatoria,一百年来长盛不衰, 并且被许多前英国殖民地照搬过去。香港的Sales of Goods Ordinance就是直接照搬了英国的Sales of Goods Act.虽然有这么一个法例,但是这个法例中的很多语言还是不够精确,所以导致在这一百年中出现了很多相关的案例,主要就是对一些比较模糊的地方,法官在普通法上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所以商法的两大渊源:一个是货物买卖法例,一个就是案例法,两者缺一不可。

而学习商法,第一件要搞清楚的事情就是什么是货物买卖合同,很多相关概念需要搞清楚,比如什么是商品(goods),goods有那些类型,针对不同的类型都对应不同的规则,其次就是要将商品买卖合同和其它类型的合同区分开来,第三就是商品买卖必须要货物所有权以及风险的转移,这些都是比较基本的知识点,也不难理解。

我觉得有一点要注意的就是不能孤立地看待商法,商法其实就是合同法下面的一个子门类,即主要研究货物买卖合同,因为货物买卖是当今商业社会的最基本的运行规则,博大精深而且至关重要,所以需要单独一个商法来进行规范,理解了这么一个大的关系,会对以后的学习很有帮助。当然它不仅仅只涉及合同法,还涉及财产法,国际私法等门类。

Seminar 2 (Jan 25, 2018)

谈具体内容之前,我必须要先吐槽一下这门课的上课时间了。和其他的课程要不是上午上,要不是下午上不同,这节课是中午上,就是开始于11:30,然后下午2:20上完,然后这个时间段就让人很蛋疼,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尤其是午饭,你说到底是吃还是不吃,吃吧,太早了,不吃吧,上着上着就饿了。最后我还是决定先吃午饭,于是另一个问题就出现了,学校的午饭是十一点才开始卖,这样我就只有半小时的时间吃午饭,再加上排队打饭之类,估计留给自己吃饭的时间顶多20分钟,于是就很赶,从上周和这周的经验来看,去教室的时候至少要迟到五分钟。所以,我不知道到底是那个奇葩设置了这个上课时间的。

言归正传,这节继续讲上节课的Sale of Goods,内容包括Implied terms,买卖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以及买卖双方在对方违约情况下的救济等等,知识点都比较细,但是其实还不难理解,都是一些技术性的东西,需要结合案例和法条一起学习。

上了两节课,也摸出这老师上课的规律了。一个就是上课之前所说的那本教科书R. Goode &E.McKendrick, Goode on Commercial Law (Penguin, 5thEdn)完全没有必要买,虽然她的可件有这本书的阅读内容,但是她上课是完全不按照这本书来讲的,所以这本书主要的功能就是个背景了解,所以去图书馆找个第四版看看就可以了。我觉得我的这个决定还是挺英明的,记得上课之前我JD2的mentor问我要不要买这本书,她的正好要卖,我一看价格,死贵死贵,但是也不好说什么,只是说上课看看,需要再联系她,其实我是想去找找更便宜的。然后,就去淘宝看了看,发现没有电子版。然后又去亚马逊看了看,有二手,不到20美金,但是运来挺麻烦的。后来又去学校的书店看了看,发现打完折之后比Mentor卖的都便宜。但是我还是没有买。我后来又去图书馆看了看,没想到发现一本第四版的,可以一直借到7月份,我于是就借了,想第一节课去看看,如果第五版很必要,我就再买。上完之后就发现,完全没有必要买。第一节看我还照着她的要求把书的内容看完了,但是看完之后发现什么都没记住,也没时间做读书笔记,因为书写的太细了。第二节课,我就不看书了,因为实在是没有时间看了,其实把案例看完就可以了,因为她上课基本就是根据发给我们的大纲上的知识点和案例一个一个地过。

Seminar 4 (Feb. 8, 2018)

上节课去参加某律所的Case Study,没有上课,险些被点到名回答问题。这节课是第四次了,也是最后一次讲Sales of Goods,基本内容就是当两方都有合理的理由拥有一个商品时,法律支持谁,举个例子,比如A的电脑被贼偷了,然后贼又把电脑以市场价格卖给了B,B对此不知情,那么这个时候A对电脑的所有权和B对电脑的所有权就发生了冲突,一般来说,普通法里是支持A的,即所谓的nemo dat规则,但是一切规则都有例外,所以这个规则也有一些例外情形。之后就开始接着讲金融方面的东西,比如贷款,担保之类的,只是开了个头。

这个叶老师,还是很有特点的,她各自比较矮,可能156cm左右吧,说话比较快,每个单词吐字都很短促,然后讲课的时候喜欢在前面踱来踱去,感觉像是背讲义一样,有时候会冷不丁地蹦出一些冷笑话一样的句子,引起下面一阵窃笑。不过总体来说,相比其他老师,她讲地也算清楚的,一个是有大纲,然后就是她基本就是按照大纲来讲,所以我只要提前准备好了,上课理解就不是什么问题,然后虽然说话比较快,但是不像上学期那个叫宪法的叶宝仁,我大多数还是能听懂的,所以笔记也记得比较全。这么课,我还是没有压力的。

Seminar 5 (March 1, 2018)

这节课讲的东西挺杂的,有三个部分,第一个是讲了两个Question Problems,第二部分是把Sale of Goods扫了一下尾,第三部分就是又接着讲了讲secured finance中的pledge和lien。

两个问题都是关于Sales of Goods的,也是通过讲问题给我们又把这个部分的知识点过了一下。现在叶大妈开始点名了,就是看着花名册随机抽,今天竟然抽到我了,还好,问我的问题还算比较简单,我答出来了。我计划周末把两个问题的答案写一写,给叶大妈发过去看看。

然后就是讲了讲2016年英国的一个新的案例以及Sale of Goods相关法律目前的问题以及以后的改革方向。这个案例就是PST Energy 7 Shipping LLC v OW Bunker Malta Ltd (the “Res Cogitans”) [2016] 2 W.L.R. 1193,案件的基本事实是一个连环买卖机油,然后中间一个卖方清算了,买方担心其中两个卖房都向他要钱,于是就决定不付钱了,最奇葩的是买方已经把机油用完了!事实很奇葩,法律问题也很棘手,因为根据SOG,卖方如果要action for price,商品必须转移到买方才行,但是这个案例中合同条款明确规定除非买方付款,商品所有权不会转移,这样根据SOG,买方虽然已经用了,但是还真不用付钱。但是英国最高法院判定这个案件不属于Sale of Goods,而是属于一种特别的合同(sui generis contract),所以原告和被告不是付不是商品价款的问题,而是债权债务关系,所以买方还是需要付钱的。这个案例的潜在影响还是挺大的,因为它涉及到了很多商法的基本问题,比如合同的自主性,以及合同的定性问题,也算是一个前沿问题了。我想这就是HKU Law比较牛的地方吧,会让我接触许多争议性的和最近的前沿案例。

之后又讲了讲Lien,不过这就是基本的理论问题了,所以也没啥好说的了。

Seminar 6 (March 15, 2018)

前面几节课算是把Sales of Goods 这个问题讲完了,这节课开始另外一个大的问题:SECURED FINANCING,即融资担保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也是日常生活中很常见的问题,一个公司向银行借款,除了信用借款之外,一般都是要提供担保的,但是担保有很多种,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就是Pessessory security, 即需要转移财产,担保才能实现,包括质押(Pledge),留置(Lien),这些我在复习大陆的司法考试的时候就学习过,所以理解倒也不难。但是这些担保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所以应用范围太小,只能适用于实物财产,而且借款人需要把财产交给债主,很不方便,于是后来便有有了Non-possessroy security,这种担保,不需要转移占有,比如Mortgage,中文里叫按揭,它虽然不需要转移占有,但是需要转移所有权,当借款人把债务还清之后,债主再把所有权交换,最经典的例子就是按揭买房了。还有一种叫作Charge,就是我们最常说的抵押,抵押不仅仅不需要转移占有,连所有权都不需要转移,这是对借款人最便利的一种担保方式了,也是商业里最常见的担保方式。而抵押又可以分为固定抵押(fixed charge)和浮动抵押(floating),这些概念我都在准备司法考试的时候学习过,所以都不陌生。然后讲了一些案例,基本都是看特定的案例中的抵押到底是哪种类型的抵押,因为类型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

商法学习到现在,基本的感觉还好,虽然有很多概念,但是其实这些概念都比较好理解,再加上以前准备司法考试的时候都学习过,所以虽然有些案例比较难懂,但是基本的概念我还是掌握地很好的。然后老师讲的也还好,所以商法算是这学期听的最清楚的一门课了。

3 thoughts on “Commercial Law(上)

  1. 感謝你的分享,請問答題方面有什麼心得,技巧可以分享一下嗎? 答案結構有沒有怎麼樣才能得高分? 有沒有什麼具價值的參考書,課本可以推薦?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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