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验论角度看知识的获得

近代哲学的兴起是以对认识论的考察为开端的,尽管大陆唯理论哲学家们也关注形而上学问题,但这也不能推翻上一说法,因为他们虽然关注形而上学问题,但其目的却是在为知识的推演寻找一个不证自明的前提,也就是构成认识论的根基的东西。这一点,笛卡尔表现得最为明显。而经验论哲学家们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认识论上,放在了对知识的考察中。在这里,我主要是要讨论经验论哲学家们对知识的看法。

在洛克那里,是不承认在人的头脑中存在着天赋观念的,这与唯理论哲学家们正好相反。他认为,我们的心灵如同一张白纸,上面没有任何记号,没有任何观念。我们的全部知识是建立在经验上面的,知识归根到底都是导源于经验。他指出,上帝赋予了我们一种能力,使经验的事物能够通过感官通达我们的心灵,这种能力是感觉;另外一种称为反省的能力,即使我们的心灵活动通过内部感官通达我们的心灵的能力。我们的观念就来源于感觉和反省,而我们的全部知识就在于心灵对它自己的观念的知觉。

概括地讲,知识的来源为感觉经验,感觉经验通过我们的感官进入我们的心灵,形成与之相应的简单观念,心灵凭借上帝赋予的能力对这些观念进行组合、比较、抽象等方式的加工,最终形成了我们对事物的认识。不确切地说,不仅洛克持这种观点,巴克莱和休谟的观点也大体与此相当。

在这里就出现了唯理论和经验论的一个巨大分歧,因为唯理论者认为天赋观念是构成知识的基础,而经验论者则认为上帝并未赋予我们那种足可以产生知识的观念,而是赋予了我们一种能力,使我们能够认识事物,从经验中获得知识。

莱布尼兹在《人类理智新论》中就此问题与洛克产生了争论。他认为,人心并不像洛克说的那样是一块白板,而是原来就包含着一些概念和学说的原则,外界的对象只是靠机缘把这些原则唤醒了。这和柏拉图的回忆说并无两样。莱布尼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洛克进行反驳。他说,感觉并不能向我们提供全部知识,因为感觉只能给我们提供一些例子,而印证一个一般真理的全部例子,尽管数目很多,也不足以建立这个真理的普遍必然性。并且对洛克的“反省”,他认为就是对心里的东西的一种注意,而这种东西是我们原来已经有的东西。当然,即使从洛克的作品中我们也容易发现,普遍必然性的原则之存于我们心中,也是值得怀疑的。另外,莱布尼兹对洛克的关于知识来源于感觉和反省的观点也提出了这样的质疑:任何时候在我们心中都有无数的知觉,但是并未察觉和反省,因为心灵本身有种种变化我们是察觉不到的。这些印象或是太小而数目太多了,或是彼此联结得太紧了,以致能彼此区别开来。但是这些微小知觉的作用仍然不可忽视。对这种反驳,虽然洛克并未见到,但我认为他可以这样回答,我们对这些微小的知觉并不是没有察觉,而是这种知觉的组合明显显于我们的大脑,使我们对它们忽略了,但事实上我们已经察觉,正是这些微小的察觉组合成了一个明显的察觉。

这里只是举了一个例子,事实上经验论者和唯理论者之间发生了很多争论,但似乎都没有结果,亦即没有哪一方驳倒另一方,使人们更信服。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不可知论对经验论者的诘难。虽然经验论者对知识的解释似乎显得完美无缺,但他们仍避免不了遭到这样的诘难:你们说经验事物通过感觉通达我们的心灵,从而形成与之相应的观念,那么凭什么认定观念就能符合于事物?难道我们的感觉不会欺骗我们?或者说感觉没有欺骗我们,它传达的信息都是符合于事物的本然面貌的,但我们如何获知这一事实?凭我们的生活经验,即便我们最亲近、认为最可靠的人,也偶尔有欺骗我们的时候。而且有时我们对事物的第一感觉和以后的感觉是截然相反的,这明显是感觉在欺骗我们,尽管这种欺骗不是经常的。即使是洛克和巴克莱也曾做此说法,即如颜色、气味等我们所看到的性质,并不是事物本身就有的性质,而只是事物的微小的粒子对我们的感官的作用而产生的影象,即它们并不是事物的本然结构。这就是洛克的关于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的学说。既然这样,是不是说我们根本就不能知道事物的真实面貌,即上帝眼中的样子?那么我们对事物的知识有什么意义?在此插一句,甚至洛克说的第一性质,如广延、形状、数目、运动等,我们也并不能通过我们的认识能力确知它们是否就如我们所见的那样。这样说来,我们的观念不就不能符合事物了吗?

洛克、巴克莱、休谟都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都做出了解答。

洛克把它交给了上帝,我们的认识能力是天赋的,那么上帝就会保证这种能力的有效性,使事物与观念之间通过这种能力畅通无阻,事物之对观念的相应具有真实性,从而我们以观念为基础的知识具有可靠性。当时即使如此说,也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上帝并未告知我们这一点,或者上帝为了显示它的权威,限制我们的认识能力也未可知。

巴克莱则把存在与被感知等同起来。他的“存在即被感知”,是我们大家所熟知的。当然,他这以观点不像我们以前理解的那种纯粹的唯心主义观那样简单。他的意思是,凡是存在的都是可感的,都是有观念构成的。即可感物与我们的观念无差别,因此在观念的基础上的知识也就完全符合事物。他试图把观念物化,认为观念不仅在头脑中,而且在事物中。如果我是一个上帝的信徒,我现在还无能力对此做出疑难,因为他的“被感知”是被上帝感知。但我却可以说,我对此十分怀疑,像大都数人一样。

而休谟就陷入了怀疑论。像上面所做的怀疑那样,认为一切知识来源于感觉经验,但经验的东西的真实面貌我们无以知道。

还有,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经验论都无从回答。因而洛克说没有普遍必然性的原则存在。休谟也怀疑这种必然性,在此,我们只看看休谟是如何阐述的,他对我们通常理解的因果必然性产生了怀疑。因而对因果关系做出了新的阐述。在他看来,因果关系并不存在必然性。我们说“因为甲,所以乙,”意思只是甲和乙事实上经常相连,并不是说它们之间有某种必然的关联。我们看到甲,就去推论乙,只是由于我们的习惯。因为在此以前我们有这样的经验,即甲产生就经常地跟着乙出现,这种情况反复出现,在我们的观念中构成了一种习惯。所以当甲出现时,我们就习惯的推论乙出现,但我们却不能保证乙一定出现。如果我们承认经验论的其他观点,这一阐述我们就很难驳倒。但似乎所有人都会问,那么诸如欧式几何,牛顿力学这样的科学知识,是不是就没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了?因为按休谟的说法,前一事发生,并不能必然知道后一事发生,那么也就意味着,按欧式几何,牛顿力学也不能从某种现象必然推出另一现象的出现,这在我们看来是不能接受的。

经验论只关注认识论,认为知识来源于感觉经验。按照他们的理论,我们似乎并不能找出对形上学问题的任何回答。也许,经验论着并不承认形而上学的存在,或者是他们避开形而上学不去讨论,不过这些都只是猜测。但形而上学问题总是存在的,像洛克所说的,我们的知识的范围不能超出我们的经验范围,那么我们是不是对无限性存在没有任何办法去认识?那么我们头脑中的无限性存在到底从何而来?是凭空幻想吗?但是如果没有经验作为基础,按他们的说法,我们能幻想出什么呢?如此说来,我们是否就该对上帝这个无限性存在在我们头脑中的印象表示彻底怀疑呢?按照巴克莱的说法,“存在即被感知”,我们如何感知上帝?如果有人说我们有此能力,那岂不荒谬?但事实上,也许不是我们,但是西方人的绝对的大多数,在头脑中都是有上帝的观念的,那么这一观念从何而来?这些疑问,从经验论者的理论中,似乎是不容易找到答案的。

带着这些疑问,我将结束我的文章。尽管由于我的知识和能力有限,我对上面的理论的认识非常浅显,但是这许多的疑问,会促使我继续思考下去,直到我弄清楚为止。我想哲学知识的意义,大概有就在于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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