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33条:一个隐蔽的恶法

大陆的全国人大2017年3月通过了《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总则》),虽然1986年的《民法通则》(一下简称《通则》)依然有效,但是《总则》必然覆盖了《通则》的内容,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理,《通则》实际上已经被取代了。

《总则》对《通则》有很多修改和补充,在“监护”部分增加了一条以前的《通则》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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