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的三种人

自从公司的项目结束之后,头两天大松了一口气,还蒙头大睡了一天,其他的人都在非死不可上大秀自由之日的到来了,可我马上就得投入到更加紧张的学习中了,眼看就剩下不到三个月了。还好,学了一年金融之后,我才发现我对法律的兴趣比对金融要浓厚多了,学金融之前,我只是觉得自己讨厌商科而已,但是学了金融之后,我发现自己是真的讨厌商科,唉,为了谋生,就算恶心,也得强忍着把这学位拿下来,幸好一年就完事了。

这周我开始系统地总结民法了,对民法的感觉就一个字:散,它是很有体系的,但是体系中分布着各种各样的点,所以我觉得要学好,一定不能就看钟秀勇那600页厚的讲义,而是要把这些繁星一样的点给串起来。串的过程,其实感觉还挺好的,而且越是深入,越是佩服那些发明这套民法理论的人,当然,肯定不是中国人了,民法体系基本都是近代德国人创立的,而德国人也是在罗马法基础上创立的,而所基于的罗马法其实并不是我们所熟知的那个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而是被遗忘的东罗马,即我所钟情的拜占庭,如果没有查士丁尼的《法学大全》和历代东罗马皇帝的法典编篡,就凭那般野蛮人,再给他们1000年也发明不出这么精深的民法理论。

忽然间我脑子走了会神,发现世界上的人其实可以分为三种。《围城》里面钱钟书把人按照吃葡萄的顺序分为两种,我觉得就是个文人的卖弄,其实我也可以卖弄一下,那到底是哪三种呢?

第一种就是面对一个事物,只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对待它,大多数的普通人都是这种人,这种人一般生活在经验之中,虽然会总结经验,但是不会把问题放到更高的层面去看,其实所谓的英美普通法,也是这种理念。普通法真正的有价值的地方我个人看来是它的陪审团制度和近代发展起来的海商法,至于其判例原则,真的是不如法条科学。当然,有机会,将来我还是要去系统学学普通法的,这是后话了。

第二种人是能把一个简单的事物解释地很复杂的人,最典型的就是近代德国人了。譬如德国哲学,本来就是一个“自我”,竟然能拆分成“自我”“非我”“超我”三部分,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那在哲学上,三个概念就能构建出一套哲学体系了。德国人搞这套搞地上了瘾,在编法律的时候也乐此不疲地进行分析,于是从占有解析出有权占有,无权占有,无权占有又解析出善意和恶意,我把今天总结的一张表贴出来,能看出,德国人立法的时候多么喜欢小题大做,多么喜欢分析解剖,当然,这种人还是很厉害的,因为他们善于分析简单事物背后的各种脉络,然后发现这些脉络,把这些脉络再用来分析其他的简单事物,整个大陆法体系的基本精神就是这个。

但是还有一种人,和第二种人正好相反,他们喜欢把复杂的问题给简单化,最典型的莫过于中国人了,或者确切地说是中国的古人,因为现在的中国人的思维是德国思维和英美思维和一些中国传统思维的杂糅。孔子一句简单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浓缩了一整套的政府和伦理体系,王阳明的“心外无物”就能媲美整个西方的主观唯心主义传统了。我最欣赏的还是慧能的那个著名偈子: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佛教在中国,其实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了,汉地所流行的禅宗,天台宗都是按照中国传统的思维模式来理解佛法的,所以也擅长于把复杂问题简单化,见微知著。这个菩提树的偈子常常回味,真的就不必再看什么大部头的心理学书籍了,要想活的自在和如意,只需要做到“本来无一物”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考虑更多的杂七杂八的事情,这恰恰符合了佛教的本来意旨。大多数人以为佛教是一种宗教,其实佛教的宗教性不大,早期的佛教其实是一种人生修养和逻辑学的混合,唐玄奘所传的唯识宗其实是比较纯的佛教,但是因为逻辑性太强了,后来被中国人放弃了,转而出现了许多更中国化的宗派,没有那么强的逻辑性,但是中国人把佛教人生修养的精髓很好地传承下来并大大地发扬光大,我想这也得益于中国文化中能化复杂为简单的功力吧。

一开始,我是很仰慕第二种人的,觉得那些人好厉害,但是现在我发现越来越欣赏第三种人,而且这三种人中只有第三种人是称得上有“智慧”的人,第二种人固然厉害,但是仍旧摆脱不了匠气,必须依靠分析,虽然精深,虽然实用,但是第三种人却真正做到了超然,实现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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