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关知识产权备案及执法

目前美国海关(CBP)提供美国注册商标、版权及待审批通过的版权(Pending Copyright)的备案流程,权利人进行备案之后,可以协助海关识别权利人的相关产品,及正品和侵权产品的区别,并且如果发现侵权产品入境,可报告海关。但是针对美国专利,海关不提供备案程序,权利人需要通过法院获得禁令或者ITC发布排除令,才能请求CBP进行海关执法。

一、商标及版权备案

1.适用范围:

美国海关备案系统仅仅适用于美国已注册商标(Trademark)、版权(Copyright)及待审批通过的版权(Pending Copyright)。

2.申请材料、费用及流程

3.灰色市场保护(Gray Market Protection)

灰色市场物品指外国制造的带有与美国权利人拥有的备案商标或商号相同或实质不可区分的真商标或商号但是未经美国权利人许可进口的物品。根据19 C.F.R. §133.23.,知识产权备案人符合以下两种情况,可申请灰色市场保护:

  • 美国和外国商标的所有人不同,且  (the U.S. and foreign trademarks are not owned by the same person, and)
  • 美国和外国商标所有人没有隶属关系,或者有实际所有人或者控制人。(the U.S. and foreign trademark owners are not a parent or subsidiary, or otherwise subject to common ownership or control.)

4.备案后程序

(1)产品识别培训(Product identification trainings):备案持有人可以申请(TradeSeminars@cbp.dhs.gov)亲自培训CBP如何识别其特定产品,并让 CBP 员工熟悉其正品的特征,以便 CBP 员工能够区分正品和假货。备案持有人也可以向 CBP 人员提供实时在线培训,介绍其品牌并描述他们的知识产权。

(2)向海关举报侵权产品:如发现侵权产品进口美国,可通过e-Allegations(http://eallegations.cbp.gov/)提交有关可疑货物或进口侵权商品的各方的信息。

二、专利监测

以上备案不适用于美国专利,CBP2004年之前有单独的专利监测(Patent Surveys),但是在实践中,因为专利本身的复杂性,海关很难准确区分专利侵权产品和合理的规避设计产品,以及入关产品量过大等原因,该程序已于2004年终止[1]。这点和中国海关知识产权备案不同,中国是可以进行专利备案的。

因此,目前如果需要CBP协助禁止侵犯美国专利权的产品进口,需先获得法院的Injunction或者ITC的337调查排除令,海关根据相关文件,对相应的侵权产品进行拦截、扣押。


[1]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04/08/30/04-19665/patent-surve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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