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d Law II (上)

Seminar 1 (January 18, 2019)

这学期的两门土地法是先上III,再上II,II是由G老师教的,上学期Alice的内容主要是怎么获得土地权益,这学期G主要就是原生的土地权益上派生出来的权益,比如租约(lease)、地役权(Easement)、抵押(Mortgage)等等。G已经两年没有教JD课程了,他现在还在美国某大学读JSD,所以估计心思都不放在教学上,一上课他就说他没有准备,需要靠回忆来教课,他自己都惊讶自己竟然还记得这这么多东西。说实话,这么实诚的老师也不多了,以前见过一个三年前入学的JD,刚刚开始在一个Chamber做pupil barrister,说是G讲课很敷衍,讲的东西也好多都是错的,不过估计只有学霸才能看出来。但是我们班里也的确有个学霸看出来了,因为上课总是有几个SB问一些弱智的问题,G一回答,就扯地很远了,导致完成不了上课进度,而他是完全靠回忆来回答的。那个学霸看不下去了,在班级群里发了一本Woodfall: Landlord and Tenant,说任何技术性的问题看这本书就行了,意思是说求你们这些SB别再问了,问地越多,G的回答就越不靠谱。

其实我也挺烦那些上课不停地问一些很low的问题的人的。这就是一个概率问题,一般一个班级里面总有那么一两个人属于这种SB,女人居多。我寒假上的那个PRC Banking regulation,才20个人选,都有一个女的每节课都嘚啵嘚啵地在喷,但是说的东西都是些常识性的东西,问的问题也大多傻逼地可以。我们班也有一两个这种人,总问一些低级的问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可能这些人都属于那种喜欢展示自己的人,然后他们的动机可能就是给老师留下比加深的印象,然后对她们期末成绩可能有所裨益,但是这种人真的是很烦,而且不仅我一个人烦,很多人都烦。

Seminar 2 (January 25, 2019)

这节课吸取了上节课的教训,G老师讲地比较快了,把上节课Lease的Absolute term讲完之后,开始讲继续讲Lease的其他要件,主要就是exclusive possession。其实没啥好写了,因为他讲地实在太琐碎了,翻来覆去就还是那么一个知识点,我就准备在上学期我用的小学妹的flow的基础上学习,上学期的土地法基本就是根据那个flow来备考的,最后成绩很不错,这学期都不需要拿B+,有个B就可以了,反正也不读PCLL了,对成绩也没啥心理压力了,所以还是放宽心,重点放在其他更有价值的考试上。

这节课提前半小时下了课,因为Alice要来做上学期的考试的feedback,她说整体考地都很好,然后还抽了四份她给了高分(应该就是A+)的试卷讲了讲,当然,我也看不出哪好来,就权当听热闹了,我觉得我拿B+已经很牛逼了,毕竟我可是一个学期都没学,就是期末靠小师妹的几页flow撑下来的,不过Alice还是很不错的,她给分真是很大方,估计是顶着学院的压力给我们放水的,和那些给烂GPA的老师相比,这样老师在HKU真是弥足珍贵。

Seminar 6 (February 22, 2019)

Land Law II都好多节课没写了,再加上上节课我都没有来上,上上节课因为水泼到了键盘上,忙着回去修电脑,就上了半节课,轮到今天,已经第六节课了。这节课的内容还是非常难的,是enforcement of covenants of lease,说简单些,就是关于land lease中双方权利义务如何实现的问题,前面的都是讲lease、以及covenant,其实都不算太难,但是enforcement of covenants of lease的问题,真的比较难,我虽然有学妹给我的exam flow,但是前一天晚上预习的时候,还是很多地方怎么也看不懂,尤其是s41(2), CPO中的三个conditions,法条写的简直就是天书,我看了好多遍都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不过幸亏我预习了,知道在这个问题上哪个地方对我来说是难点,所以今天上课的时候我也是非常认真地听讲,总算是搞清楚s41(2)中的三个condition到底是什么意思了。

这节课是我读JD以来第一次觉得上课非常有价值的一次,以前觉得这些课程,上不上都无所谓的,自己下来学和听老师讲其实效果都一样,甚至自己学的效果比听课都好,我JD2上学期为了准备法考,半学期都没好好上课,结果期末成绩竟然比JD1还好。但是这节课是个例外,好多法条和原理,我自己看怎么也看不懂,但是上完这节课后,我竟然搞懂了,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这节课的知识点比较难,难点就在于非常繁琐,不仅仅要搞清楚是从landlord的角度看问题,还是从tenant的角度看问题,还要考虑是legal lease,还是equitable lease,还有考虑breach是发生在assigementz之前还是之后,同时法条和案例齐飞,这么组合下来,可以组合成十几个不同的rule,也就意味着有同样数目的可能性,碰到一个问题就要分清楚相关的事实到底是属于哪个场景,一旦搞错了,那就全盘皆输了。

这里更要感谢小学妹给我的flow了,我就计划根据课上讲的东西再把flow完善一下,考试的按图索骥就完全没问题了。

Seminar 7 (March 1, 2019)

这节课花了大多数的时间讲tutorial question,按照计划,已经落了好多进度了,本来上节课就应该把Remedy讲完,结果这节课还在搞covenant 的问题,但是G为了赶进度,比Dora都猛,Dora是把内容加快速度念了一遍,G直接选择不讲了。按照计划,这节课应该讲License,他是用最后20分钟把License的问题简单讲了一遍,剩下的就让我们自己看了。以前和以为15界的JD小哥吃饭的时候,他说G讲地很烂,果不其然,还偷工减料,敷衍了事,一方面进度把握不好,那么为了赶上进度,只能开小差,把一些他觉得不难理解的东西直接放给我们去读了。幸好我有小学妹给的flow,还算能应付一下。因为啥都没讲,所以也没啥好记的。

Seminar 8 (March 15, 2019)

这节课上来先讲License这个知识点的Question,本来他上节课花了十几分钟的时间就把License知识点讲完了,这个知识点也的确不难,但是这节课又车轱辘话说了一大堆,本来问题也很简单,但是他在讲问题的时候又把License的知识点过了一遍,所以花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才把问题讲完。有的人受不了了,又开始在whatsapp群里吐槽这种意识流式的讲法了。

最后一个小时终于开始本节课应该讲的内容:Easement,即地役权。这个问题其实也很简单,在大陆法里面也就是半个小时的事,但是普通法中的地役权还是很细的,案例从19世纪一直到现在,可能没一个案例就会讨论一个关于地役权的问题,所以按照计划,地役权要讲两节课,这节课就是开了头,比如啥是地役权,地役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之类的,还是比较系统的,不像covenants of lease那么繁琐。

这节课听地还是很舒适的,一个是知识点不难,一个是中午看到新西兰发生的针对穆斯林的屠杀,觉得很解气,感觉还是白人有种,敢刺破左B和穆斯林这两种人类毒瘤的面纱,上课的时候我都在不停地看这个新闻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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