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d law III Final exam

JD2第二学期的考试终于结束了,庆幸自己安然熬了过来,连续高强度地考了两周,一共五门,除了Land law II强度比较小、两个小时考完之外,其他四门全都是三个半小时的大型考试。最后一门Land law III的考试被安排在最后一天(也就是今天),但是复习时间其实很紧张,周三考完Evidence,周四复习一天,周五便考了,之前的日子估计大多数人都把精力放在其他四门的准备上了,毕竟Equity和Civil procedure这两门已经够喝两壶的了。其实Land law III的内容是这五门课程里面密度最大的一门,再加上知识内容枯燥乏味,想想就想吐(Equity和Civil procedure都没这种感觉)。我复习算积极的了,前两周复习其他几门的同时抽时间先把笔记都看了一遍,但是感觉什么也没有记住。周四的时候花了一天的时间又把重点的几节课看了看,然后又把上课的QA过了一遍,下载的Past paper根本没有时间看,但是时间仍旧不够,还是把Enforcement of covenant,Priority和新界Land law三部分都放弃了,觉得前面两个知识点是Land law II的内容,land law III应该不会再考出来,后面一个是实在不想看了,就是抱着碰运气的心态放弃的,考到了算我倒霉,考不到就是赚了。

结果是我放弃的三节课的内容都考出来了,尤其是Enforcement of covenant,Priority专门考了一道大题,我当场内心无数匹草泥马奔腾,忙着找笔记和知识点,凑合写了一通,但是明显答地不好,还好关于新界的问题比较简单,虽然没有复习,但是记得QA里面有一道原题,就抄上去了,也算有惊无险。除此之外,其他的问题都比较简单和常规,无非就是government lease,DMC,SP agreement之类的,感觉答得还比较好,至少比期中考试答地好多了。这里还要再感谢一下小学妹给我的笔记,因为考了一个Planning的问题,就是问开发商想要买一块地开发,律师需要做哪些尽调,这个步骤上课没有系统地说,但是小学妹的笔记却有完整的整理,我就是直接抄上去的。这道题答得应该是最好的,可以对冲一下Enforcement of covenant,Priority那道题的失分。

另一个要感谢的人是贝多芬了,其实考到Evidence和Land law III的时候,我都已经被折磨地快撑不下去了,这两门的考试中间,我都有种“老子不写了,然后掀桌子交卷”的冲动,思想斗争了几分钟,决定拿音乐调节一下心态,正好最近痴迷于贝多芬的弦乐四重奏,尤其是Op 59 No.1 “拉祖莫夫斯基”全曲都能背下来了,于是我深吸一口气,大脑里自动播放“拉祖莫夫斯基”弦乐四重奏,然后让自己浸泡在美妙的音乐中坚持把题答完。

其实时间过得是很快的,我都是最后一分钟才写完。考完之后也没什么激动,感觉自己就像西西弗一样,已经习惯了连轴转的生活状态,觉得太累了撑不下去了,想想生活中遇到的好人,再听会音乐就马上满血复活了。虽然繁重的JD2第二学期总算正式结束了,但是还有论文要写,两门课要上,也就是说还要坚持一个月JD才算读完了。聊写本文,以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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