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德十一年正月二十九日(1516):出生
2,正德十二 年(1517):
3,正德十三 年(1518):
4,正德十四 年(1519):趙貞吉中進士
5,正德十五 年(1520):
6,正德十六 年(1521):
7,嘉靖元 年(1522):
8,嘉靖二 年(1523):
9,嘉靖三 年(1524):
10,嘉靖四 年(1525):
11,嘉靖五 年(1526):
12,嘉靖六 年(1527):
13,嘉靖七 年(1528):
14,嘉靖八 年(1529):
15,嘉靖九 年(1530):
16,嘉靖十 年(1531):
17,嘉靖十一 年(1532):
18,嘉靖十二 年(1533):中舉人,山西鄉試第九名。
19,嘉靖十三 年(1534):
20,嘉靖十四 年(1535):
21,嘉靖十五 年(1536):
22,嘉靖十六 年(1537):
23,嘉靖十七 年(1538):
24,嘉靖十八 年(1539):
25,嘉靖十九 年(1540):
26,嘉靖二十 年(1541):王崇古中進士
27,嘉靖二十一年(1542):
28,嘉靖二十二年(1543):
29,嘉靖二十三年(1544):考中進士,同年的還有譚綸,李攀龍。授永平府推官。
30,嘉靖二十四年(1545):永平府推官
31,嘉靖二十五年(1546):永平府推官,“伸寃辯枉,監司不可撓,恥曲法狥”。
32,嘉靖二十六年(1547):永平府推官,張居正中進士
33,嘉靖二十七年(1548):永平府推官,選為廣西道監察禦史。
34,嘉靖二十八年(1549):廣西道監察禦史
35,嘉靖二十九年(1550):廣西道監察禦史,清軍浙江。
36,嘉靖三十 年(1551):清軍浙江,在浙江期間改革謫戍制度,讓本地的人在本地服役,避免南北人在遠離自己家鄉的地方水土不服。這項改革後來推廣到全國。
37,嘉靖三十一年(1552):清軍浙江
38,嘉靖三十二年(1553):清軍浙江,轉巡撫河南(中州)
39,嘉靖三十三年(1554):巡撫河南,在河南鎮壓了師尚詔作動。
40,嘉靖三十四年(1555):巡撫河南,處理了徽、伊兩個藩王,可能是為高拱解決了仇人,懷疑霍冀,王崇古和高拱是一黨。
41,嘉靖三十五年(1556):巡撫河南,李默主持的吏部會同周延主持的都察院考察天下諸司官,霍冀以十三道監察禦史彈劾布政使王橋、按察使餘勉學,參政陳光華、周大禮、劉汀等人不職狀,吏部依情處理,或降職調用,或致仕閑住。嚴嵩之黨收到打擊。
42,嘉靖三十六年(1557):巡撫河南,轉大理寺右寺丞
43,嘉靖三十七年(1558):大理寺右寺丞,轉大理寺左寺丞,九月甲戌,巡撫寧夏王鎬調南京。壬午,霍冀以右兼僉都禦史,任巡撫寧夏侍郎都禦史寺卿。
44,嘉靖三十八年(1559):巡撫寧夏,“內修險固,導水利,豐積儲;外勵兵勇,繕甲利械,神氣既壯,虜戒莫敢犯夏境,乃督兵出邊,撻伐斬級百數。捷聞,上拜金□□賜,旋以畿甸災荒,移撫近郊,救荒施賑,全活□命,盜息民寧。”
45,嘉靖三十九年(1560):大理寺左寺丞,巡撫寧夏,在鎮三年,邊事甚飭,烽煙稀少。九月庚午,升巡撫保定右僉都禦史(巡撫保定侍郎都禦史),謝淮代。兼提督紫荊等關“會朔雲邊餉□□,上命遣少司徒一往視之,在位者避不任,議推公往。公慨然奉命,無難色,備歷艱虞,發奸剔蠧。上便宜四事,紏墨吏數人,邊餉清裕,乃觸忌騰謗,暫改南曹,無怵顏”。
46,嘉靖四十年(1561): 巡撫保定右僉都禦史,破盜。五月乙丑,回院,毛愷代。升都察院右僉都禦史,戶部右侍郎,代原來的戶部侍郎趙貞吉。而此時的趙貞吉因為得罪嚴嵩而退休。這是日後霍冀和趙貞吉祥鬧翻的根源。巡撫山東。總理薊鎮宣大糧餉。
47,嘉靖四十一年(1562):都察院右僉都禦史,戶部右侍郎,巡撫山東,平徭役,和朱協恭一起治理黃河。轉南京工部侍郎。
48,嘉靖四十二年(1563):南京工部侍郎
49,嘉靖四十三年(1564):南京工部侍郎,改任南京兵部右侍郎
50,嘉靖四十四年(1565):南京兵部右侍郎,改戶部右侍郎。以戶部右侍郎兼右僉都禦史任升兵部左侍郎使山東尚書侍郎都禦史。山西災荒。
51,嘉靖四十五年(1566):使山東尚書侍郎都禦史,轉刑部左侍郎,閏十月癸醜,以兵部右侍郎兼僉都禦史任總督陝西三邊軍務尚書侍郎都禦史,後加右都禦史仍前任。“治秋防,虜畏莫敢近塞。數督兵撻伐延寧鎮,各斬虜百十級。捷聞,上嘉賚金幣有差。”
52,隆慶元年(1567):陝西三邊總督,明隆慶元年(1567年)二月,張居正入閣參預機務。其時,徐階大權在握,高拱因與徐階不和,遂於元年五月離開內閣。九月,俺答寇大同,陷石州,掠交城,文水,直搗山西中部,北京又處於戰爭恐怖中。十月,俺答擄掠中飽後引兵北退。穆宗下詔讓群臣討論戰守事宜,兵部尚書郭乾被罷職,十月丁亥,由霍冀接任。轉兵部尚書。甲午,巡撫寧夏王崇古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總督陝西三邊。
53,隆慶二年(1568):兵部尚書
54,隆慶三年(1569):兵部尚書,進九邊圖書。災異頻繁,和楊博一同乞休,不允。
按:霍冀和楊博作為同鄉,同進同退,可見關係不是一般。在霍冀之前,楊博是兵部尚書,而在霍冀當兵部尚書的時候,楊博當戶部尚書,同時還在兼管兵部的事,可見霍冀當兵部尚書,肯定有楊博的幫助,他肯定希望是一個自己的人來管兵部,這樣才不會有賣盾。
55,隆慶四年(1570):兵部尚書。和趙貞吉就營制問題發生衝突,又加上以前積怨,憤而辭職,閑住。就在同年不久,趙貞吉也被高拱所斥。
正月:“上十事,更置守令,修繕城堡(盧溝橋河西務皆宜增築),申明保甲,團練民兵,修築墩臺,製造火器,栽植樹株,預計防守,嚴謹收斂,責成兵備。上然之。”,趙貞吉提出修改營制,霍冀不同意,遂與趙發生矛盾激化。
二月:大學士趙貞吉掌管都察院,然後霍冀被楊鎔彈劾,第二次乞休,不允。
乙卯:楊鎔被趙貞吉所指使,上疏罵趙,然後歸家閑住。不久高拱逐走趙。
按:霍冀和趙貞吉的矛盾有黨爭的影子。霍冀應該是高拱一派,因為在先前的處理徽王的過程之中,就可以看出霍冀是在為高拱解決大問題,因為高拱和徽王是有矛盾的,所以解決了他,只能是因為霍冀和高拱是一條戰線上的人。此外霍冀和王崇古關係很好,而後來高拱當政期間,王崇古被中用,我想這也可以看出三人之間的微妙關係。而張四維也和他們是一條戰線的。
56,隆慶五年(1571):閑住,六月吏科都給事中韓楫主張重新啟用霍冀。
57,隆慶六年(1572):閑住
58,萬曆元年(1573):閑住,期間屢次有人舉薦霍冀重新回朝,但是因病辭卻不就。
59,萬曆二年(1574):閑住
60,萬曆三年(1575):三月二十六日病逝,年六十。
61, 萬曆四年(1576):趙貞吉去世,年六十九。
一零年四月二十四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