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杀是一个十分普遍的事实存在和伦理话题。古代的哲学家们如柏拉图,斯多葛学派很多都做出过对于这个问题的论述,他们基本上是反对自杀的,当然有一些人则为之提供了理由和正当性。康德主义正是在此基础上试图从先验的角度来解释为什么自杀在道德上是不合理的。首先自杀是在自爱的法则下进行的一种行为,但是这种法则并不具有普遍性,故自杀也不具有道德上的普遍性。而与此同时,自杀有是把人当作了工具来使自己远离痛苦,这恰恰是不合乎道德的准则的。最重要的是自杀是对人的纯洁性和绝对性的玷污。所以自杀是在道德上不允许的。
注:本文是本科时写的一个课业论文,先发表于此。
生命的决定权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属于一个人自[……]